清代野记· الفصل 3

الفصل الفصل 3 · ????卷上三

????卷上三

○內監直言被誅光緒二十二年二月十六日,殺奏事處太監寇連才於菜市。

太監有兄在琉璃廠松竹齋紙店為伙。予詢其故,寇曰:「餘弟違例上奏,條陳

十事:請止演戲;請廢頤和園;請還宮辦事;請罷修鐵路;請革李鴻章職;請續修

戰備與日本戰。」不倫不類者十條。奏上,慈禧疑有指使,嗣見其文理不通,且多

別體字,乃信之。即親訊之曰:「爾不知祖制,內監不准言政事乎?」曰:「知之

,然事有緩急,不敢拘成例也。」慈禧曰:「爾知此為死罪乎?」曰:「知之,拚

死而上也。」慈禧太息曰:「既如此,不怪我太忍心矣。」即命交刑部照例辦理。

至菜市,脫一碧玉搬指贈劊子云:「費心從速。」又以玉佩一、金錶一贈同事內監

之來送者,從容就死,神色不變,年甫十八也。

慈禧本甚愛此人,所以親訊者,冀其乞哀而生之也,而孰知其至死不變。強哉

矯,此真所謂北方之強歟?至其所為,亦不免受小說及腐儒之激刺。其言或中肯或

背謬,皆無足責,君子嘉其忠直焉而已。○八歲女生兒清宣統二年,予在京師,有

友人攜一照片示予,乃山西大同府鄉民子九歲、童養媳八歲,野合生子哺乳之象。

雲是知府事翁斌孫採訪所得,圖其形以上大府,謂是祥瑞也。予以為是乃人妖,非

瑞也。次年遂有革命之事。

○優伶俠義咸豐季年,京伶胖巧玲者,江蘇泰州人,年十七八,姓梅。

面如銀盆,肌膚細白為若輩冠,不甚嫵媚,而落落大方。喜結交文人,好談史

事,《綱鑒會纂》及《易知錄》等書不去手。

桐城方朝覲,字子觀,己未會試入京,一見器之。自是無日不見,非巧玲則食

不甘臥不安也。其年方之妻弟光熙亦赴會試,同住前門內西城根試棺。方則風雨無

阻,日必往巧玲處,雖無大糜費,然條子酒飯之費亦不免。寒士所攜無多,試資盡

賦梅花矣,不足,則以長生庫為後盾。始巧玲以為貴公子,繼乃知為寒畯,不知其

衣服皆罄,遂力阻其游,不聽,然思有以報之。

會試入場後,巧玲驅車至試館覓方,方僕大罵曰:「我主身家性命送了一半與

兔子了,爾來何為?」巧玲曰:「爾無穢言詈我,我來為爾主計,聞爾主衣服皆入

質庫,然否?」僕悻悻曰:「尚何言,都為你。」巧玲曰:「質券何在?」僕曰:

「爾貪心不足,尚思攫其當票耶!」巧玲曰:「非也,趁爾主此時入場,爾將當票

檢齊,攜空箱隨我往可也。」於是以四百餘金全贖之,送其僕返試館而別。次日方

出闈,僕告之,感激至於涕零。及啟笥,則更大駭,除衣服外,更一函盛零星銀券

二百兩,媵以一書云:「留為旅費,如報捷後,一切費用當再為設法。場事畢,務

須用心寫殿試策。俟館選後再相見,此時若來,當以閉門羹相待,勿怪也。」方閱

竟,涕不可抑。同試者皆咄咄稱怪事,即其僕亦眙 咢不知所云,第云:「真耶,

真耶,真的此好兔子耶!」方大怒曰:「如此仗義,雖朋友猶難爾,尚呼為兔子耶

!」場事畢,方造訪,果不見。無如何,遂閉戶定課程,日作楷書數百字而已。榜

發中試,日未暮,巧玲盛服至,跪拜稱駕。復致二百金,謂方曰:「明日謁座師房

師及一切賞號,已代為預備矣。」方不肯受。巧玲曰:「爾不受,是侮我也,侮我

當絕交。」乃受之。方僕一見巧玲,大叩其頭,口稱:「梅老爺,小的該死,小的

以先把爾當個壞兔子,那曉得你比老爺們還大方。」巧玲聞之,笑與怒莫知所可也

。及館選,巧玲又以二百金為賀。方曰:「今真不能再領矣,且既入詞林,吾鄉有

公費可用,不必再費爾資。」始罷。孰知館選後未匝月即病故。巧玲聞之,白衣冠

來弔,撫棺痛哭失聲,復致二百金為賻,且為之持服二十七日。人問之曰:「爾之

客亦多矣,何獨於方加厚?」巧玲曰:「我之客皆以優伶待我,雖與我厚,狎侮不

免。惟方謂我不似優伶,且謂我如能讀書應試,當不在人下。相交半年,未嘗出一

狎語。我平生第一知己也,不此之報,而誰報哉!」從此胖巧玲之名震京師,王公

大人皆以得接一談為幸。遂積資數十萬,設商業無數,溫飽以終。子乳名大鎖者,

京師胡琴第一也。譚鑫培登台,非大鎖胡琴不能唱,月俸至三百金,亦奇矣哉。方

之僕名方小,族人之為農者,鄉愚也,故出言無狀如是。

○優伶罄貲助賑同治乙丑,庶吉士懷寧郝同篪字仲賡,散館改吏部主事。

工駢體詩詞,書法亦秀勁,一時有才子之目。不知其大父乃優伶也,名郝金官

。道光間名噪京師,晚年厭倦風塵,舉歷年所積五萬金捆載還鄉,僱鏢師數人護送

之。行至山東,直大飢,人相食,官吏勸賑頗惶急。郝慨然以所有所大府,願賑活

飢民。

大府義之,將奏獎以官。郝固辭曰:「我優人也,即得官亦不齒於同列,若蒙

破例,准子孫與齊民一體應試足矣,他無所望也。」大府允之。郝遂返京師終焉。

至同治改元,孫同篪捷順天鄉舉,至乙丑遂成進士,入翰林矣。人為賑荒之報也。

○蠢僕食黃瓜方朝覲之會試也,往往年內即至京。一年丑月間,偶往前門買用

物,攜僕行。日已晡,覺腹餒,遂人一小肆購食,並命僕亦另坐食之。且誡之曰:

「爾勿亂要菜,京師物價昂,不似家鄉也。」僕曰知之。乃食畢,給直,肆伙曰:

「內外共五十弔零。」方大詫曰:「爾欺我耶?」伙曰:「不敢欺,爺所食不足十

弔,餘皆貴價食也。」方大怒,呼僕至責之。僕曰:「可憐可憐,我怕老爺多花錢

,連葷腥都不敢吃,只吃了四小盤黃瓜而已。」方曰:「爾知京師正月黃瓜何價?

」僕曰:「至多不過三文一條可矣。」伙曰:「此夏日之價也,若正月間則一碟須

京錢十弔,合外省制錢一千也。」僕張口伸舌不敢言,呵呵從主人而出。

○夏徵舒是先祖清同治初,曾望顏為陝西巡撫。首縣為唐李杜,字詩甫,四川

進士,善滑稽者也。有山西賈夏姓者,營業於陝西省城,頗殷裕,忽動官興,入貲

為縣令,分發陝西。人謂之曰:「爾初入仕途,一切未諳,宜聘一富有經驗之通人

而朝夕請益焉,庶不為人所笑。」夏然之。到省之日,例須隨眾衙參。至撫署官廳

,甫入門,眾見其舉止矯揉造作,已匿笑矣。忽首縣唐問曰:「貴姓?」曰:「夏

。」唐乃上其手而作莊容曰:「從前有位夏徵舒,是府上何人?」夏見鄭重而言,

以為必顯貴者,遂卒然對曰:「是先祖。」唐一笑頷之。須臾衙參畢,歸寓,所延

之友問曰:「今日作何事?作何語?」夏曰:「中丞未見,明日須再往,他無所語

。惟在官廳有首縣問我夏什麼舒是府上何人?」言時作冥想狀。友曰:「夏徵舒也

。」夏曰:」然。」

友人曰:「爾何答?」夏曰:「我見其高舉兩手,鄭重而出,即對曰是先祖。

」友曰:「壞了壞了。那夏徵舒是一個龜子子,爾如何說是先祖?」夏大怒罵,即

欲赴首縣理論。友曰:「明日仍須上院,必仍見之,何必急急。」次日一見唐,即

撲唐身,揪其領而罵曰:「你為何罵我龜子子?」唐曰:「諸公皆在此,我何嘗開

口,而彼謂我罵其為龜子子,諸公聞之乎?」夏愈怒,欲揪之見中丞,眾勸不聽。

揪至二堂口,文巡官遂以狀白中丞,命傳二人入。曾問唐,唐曰:「請大人問夏令

可也。」曾遂問夏,夏曰:「唐令罵卑職龜子子。」曾曰:「願聞其詳。」夏遂以

昨所問答陳之,夏徵舒之徵字,終不能記憶也。曾笑曰:「是爾自認,非彼罵也。

」命巡官導之出。隨即懸一牌示,大致謂夏某咆哮官廳尚可恕,胸無墨法,何以臨

民,著回藉讀書云雲。夏見之,氣結不得伸,鬱鬱而已。人笑之曰:「一聲龜子子

,斷送一縣令。」此張悟荃茂才雲。

○冒認丈夫光緒初年,吏部有兩雷姓司員,一浙江人,一陝西人,一進士,一

拔貢也,同姓同官又同司。浙雷住南橫街,陝雷住魏染衚衕,則一妾也。門榜皆書

「吏部雷寓」。一日者,浙雷僕私語其僚曰:「我主人置一妾矣,住魏染衚衕也。

」為妻所聞,窮詰之。僕言:「實見魏染衚衕有吏部雷宅。訪之僅一妾,未知是主

人外室否,不敢斷也。」妻聞大怒,立命驅車往,至則命僕婦大聲呼太太至。陝雷

妾以為有女客來也,出迎。妻一見大罵曰:「淫婢無恥,爾竟敢私居於外,不來見

我耶!」陝妾始茫然,繼始悟此必夫之妻也。正支吾間,陝雷歸,妾哭訴曰:「爾

初不言有大婦在京也。」陝雷大驚,及熟視曰:「非我妻也。」妾大罵曰:「何來

潑婦,冒認我夫。」陝雷忽悟曰:「夫人是浙江雷某妻耶?」妻點首,慚沮無人狀

矣。陝雷曰:「是乃誤會,可請歸,無介懷也。」妾不允,曰:「既認為夫,則今

夜必伴夫一宿始可。」妻乃大窘。陝雷再三勸其妾,始釋之去,歸即逐其僕雲。此

事予其時在京親聞之,一時喧傳。以非佳話,姑諱其名。

○要錢弗要命北方風氣剛勁,好勇鬥狠,意有不惜傷殘支體以博金錢者。

光緒初,餘在京目睹二事,記之以徵其俗焉。一年端午節前數日,餘往琉璃廠

,甫入廠西門,見一餅店前人如堵牆,異之,亦往觀,則見一少年裸上體臥地,一

少年舉桿麵大杖用力向兩▉杖之,臥地者絕不聲。杖至五六十,臥地者突起,向餅

店人曰:「這遭吃定了。」店人曰:「好小子,吃罷。」餘大惑不解,詢之人,始

知臥地者欠餅債甚巨,既不償而復強賒如故,故店主以大杖要之,謂如能受杖不呼

痛,不但不索前欠,且從此不索直,是以臥地者任其痛擊而不聲也。又一年秋,信

步至五道廟三岔路口,遇見一群人皆黑綢夾衫,快靴從北而來,中有一人自袒服至

外衣皆敞襟,而面上血淋淋由袒衣直流至足,隨行隨滴,及行近,見之,一目剜去

矣。大駭。予適立於羊肉店外,遂問之。店人曰:「此吃寶局者。」蓋開場聚賭為

犯法之事,而地痞土棍日索規費為之保護,然非強有力者不能得也。

惟能捨得傷殘支體者奉為上客,日有例規。而傷殘支體,又分上中下三等,為

得費之高下。此剜目者,則可享最上等之規例也。噫,異矣。

○野蠻時代之專利特許自來京師,各種貨物行店皆不止一家,惟紅果行(即山

楂紅也),只天橋一家,別無分行,他人亦不能開設,蓋呈部立案也。相傳百餘年

前,其家始祖亦以性命博得者。當時有兩行,皆山東人。爭售貶價,各不相下,終

無了局。忽一日有人調停,謂兩家徒爭無益,我今設餅撐於此(即烙餅之大鐵煎盤

也,大者如圓桌面),以火炙熱,有能坐其上而不呼痛者,即歸其獨開,不得爭論

。議定,此家主人即解下衣盤膝坐其上,火炙股肉支支有聲,須臾起立,兩股焦爛

矣。未至家即倒地死,而此行遂為此家獨設,呈部立案,無得異議焉,故至今只此

一家也。

又無錫冶鍋坊係王姓世其業,其鍋發售遍江南北,蓋亦特許專利者也。相傳當

清初時,王與某姓爭冶業,相約煎油滿鍋至沸度,沈稱錘於鍋中,孰引手取出,即

世其業。時王姓店役某,年老矣,思效忠於主人,因即代表王姓入手於沸油攫錘出

,投錘於地,臂亦同脫,即時殞命。遂呈部立案,王姓得世其業。

今王氏子姓分房殆數十家,各仰給於冶坊,歲時各祀此店役,為報本之祭。此

與紅果行事同一例。野蠻時代,往往有之,若律以人道主義,則以性命為嘗試,在

所必禁,復何有專利特許之報獎乎。

○考職之大獄凡旅京應試士子工於楷法者,每逢謄錄供事等試,必為人代考,

或數十金、或百金,視其人之名望分貴賤,寒士恃此為旅費,以免借貨,此風由來

久矣。在上者亦明知之,但不能說破耳。每逢新皇登極,例須參職一次(此試僅用

佐貳,非若停科舉之考職也),第一者註冊四十五日即開選。故宦興濃者,必覓高

手代考,俾可速選也。光緒紀元考職,延至癸未始舉行。

是年有浙江蕭山縣舉人馬星聯者,楷書極佳,名震一時,所試無不前三名者。

有人托其代考,馬曰:「若肯費八百金者,包取第一。」其人允之,榜發果第一,

得州同即選。馬於是趾高氣揚,大會賓客於聚寶堂,設盛宴數十席,置獎品無數,

徵雛伶而定花榜焉。是日所費千金,除所得外,尚揭債二百金也。

當興高采烈時,謂同輩曰:「諸公僅能包取耳,若我則包第一即不爽,諸公視

我遠矣。」言罷舉觴大笑,馬設席遍聚寶堂之正屋三進,其偏院不與焉。有御史丁

振鐸者,在偏院請客,適逢此會,亦竊窺之,聞馬語,詢於人,乃知其財之所由來

,次日遂專折奏參,奉旨革拿,馬已聞風逃矣。蓋此等考試,皆習焉不察,以為無

傷大雅,逮一揭參,即照科場舞弊治罪也。於是出結之京官,考取之人皆革職遣戍

。馬則星夜返蕭山,其居與典史署緊鄰,典史某於黃昏時聞馬與母妻語,亟白於令

,請速捕欽犯。令曰:「爾偵之確耶?」典史曰:「聞其聲確也。」

令曰:「爾姑在此晚飯,飯畢掩捕,不慮其逃也。」隨命一心腹以百元贈焉,

命速逃東洋。蓋馬為令縣考所取案首,得意門生也。晚飯罷,令乃傳捕役兵壯等偕

典史至馬家。已夜半矣,圍其宅而搜之,無有也。乃大怪典史妄言而罷。馬故貧士

,幼失怙,母守節撫孤,得以成立。年十九中鄉舉,娶婦,至逃亡時,僅二十有一

。舉業甚工,尤精折卷,可望鼎甲者也,人莫不惜之。先是壬午之冬,有學正學錄

之試,陳冕時尚未中進士,為人代考第一,獲三百金,以二百金葬其蒙師,以百金

助其友畢姻,同輩皆重之,豈若馬以之定花榜哉!宜乎其獲譴也。陳子癸未大魁天

下。

○權相預知死期大學士穆彰阿,道光朝當國,攬權納賄,避塞賢路,以計易浦

城相國王鼎遺折,頗不滿於清議。故文宗登極,即首黜之,詔云:「小忠小信,陰

柔以售其奸;偽德偽才,揣摩以逢主意。

如達洪阿、姚瑩等盡忠盡力,必欲陷之」云云。其為人可知矣。

然其死也,則固有大異乎人者。死之前三日,折簡遍邀親友門生故吏,雲定於

某日某時辭世,屆期望屈臨一別。諸人如期至,穆則設盛宴數十席,一一把盞,相

與飲啖,連舉十餘觥,並未有死法也。食既半,顧日影曰:「是時候矣。」謂眾曰

:「請諸君稍待,俟我沐浴更衣,再訣別也。」乃入內良久,朝服蟒衣出,據坑南

面坐,拱手向眾曰:「少陪少陪。」言畢閉目。

少焉玉箸雙垂五六寸許,視之逝矣。或曰,入內時即已服毒矣,然服毒死者無

玉箸也。豈果為有道高僧入世後而迷失本性耶!奇矣。此炳半聾雲。

○文字之獄新會梁任公輯《近世中國秘史》,於康雍乾三朝文字之獄,言之綦

詳,而不及桐城戴潛虛及吾鄉《王氏字貫》兩事。戴名名世,字潛虛,安徽桐城人

,年五十始登康熙四十八年己丑科進士,以一甲二名授編修,一時文名籍甚。其誅

也,為與弟子倪生一書也。書論修史之例,謂清當以康熙元年為定鼎之始,順治雖

入關十八年,其時三藩未平,明祀未絕,若循蜀漢之例,則順治不得為正統也云云

。為仇家所訐,遂罹慘禍。今《南山集》中不載此文,想其後人刪去矣。集署名曰

宋潛虛,以戴姓出於宋後,故諱戴為宋。蓋《南山集》為前清禁書中一種也。

至吾邑《王氏字貫》一書,亦全家被禍,著者斬,家屬遣戍。

其書因《康熙字典》之陋,乃增損而糾正之,坐是得罪。書尚未刻,聞其稿尚

存。周文甫茂才道章雲曾見鈔本。

○吳人知兵 二則 張曜 孫金彪自春秋吳闔閭稱霸以後,二千餘年來,不聞

蘇屬有諳軍旅者,故世人以吳人柔弱為誚。然以張勤果論之,亦不得謂之無將才矣

。公諱曜,字朗齋。雖浙之錢塘籍,實世居吳江之同里鎮。聞其少年弛斥不羈,琩

ㄣc於鄉里。一日為其戚陳某批其頰而訓之,乃大悔恨,走河南,投其姑夫州刺

使蒯某。蒯以其少年無業不之禮,但月給數金豢之而已。勤果壯偉多力,食兼數人

,署中兩餐不得飽,乃日私食於市,所得金輒不敷,而衣之藍縷不顧也。時發捻交

哄,各省戒嚴。光之紳民募鄉兵為捍衛計,請於州守,委一人統之,合署無願往者

。勤果請行,蒯許之,遂部勒鄉兵壁城外。未幾有捻逆大股竄州境,勤果率所部遮

擊之,斬獲無數,賊遂潰。蓋為僧忠親王所敗,尾追而至此者。賊退而王至,勤果

率眾跪迎道左,王壯之。詢擊賊狀,大喜,立畀五品翎頂,以知縣列保。不二年洊

至河南布政使。

因得罪巨紳劉姓(劉為御史),劾以目不識丁,奉旨改南陽鎮總兵,仍統所部

號為嵩武軍者,累立功於河陝關隴間,擢提督。

光緒初年,入衛京師,膺帝眷,授山東巡撫。直歲大飢,勤果捐廉俸並募集巨

資以賑之,全活無算。山東民至今感之如父母焉。劉御史後為知府,被劾歸,貧無

聊賴,乃與勤果通慇懃。

勤果歲必以巨金貽之,其報書則鈐以「目不識丁」四字小印,亦謔矣。勤果書

法,有顏之骨米之肉,頗秀健,尺牘亦雋語絡繹,不似彭剛直之翰墨,專以粗豪勝

也。相傳其被劾後,延通人教之,發憤讀書,遂一旦豁然。

又有孫金彪者,字紹襄,吳江人,世居邑之盛澤鎮,勤果公之部將也。未達時

,即以勇俠稱。父曰孔七,精拳技,恃博為生,有槍船四五十艘。槍船者,首銳棹

雙櫓,瞬息百里,鷁首置大統一,中藏四五人,內河寇皆恃此為利器。七有德於鎮

,鎮之人無貧富皆善之。七死,金彪年十四,已入武庠為諸生。

群槍船以奉七者奉之為主,仍設博於鎮。金彪年雖少,獨能以兵法部勒其眾,

刑賞無所私。當是時,蘇城為粵賊所踞。鎮有富人黃某者,慮賊人鎮搜掠,密款於

嘉興賊酋,得偽檄,民賴以安。於是江浙商販自上海出入萬賊中者,輒以盛澤為樞

筦,鎮益殷富。事無大小,皆陰決於黃。有小鬼法大者,鄰鎮巨猾也。聞盛澤繁盛

,牽槍船百艘,蒞鎮設博局已,輒思大掠以投賊,已定期。黃聞之大恐,金彪之師

沈玉叔謂黃曰:「君欲除小鬼法大,非金彪不可。」黃大喜,設盛筵款之。金彪曰

:「敬諾。」會有皖北巢湖糧艘千人,避亂萃鎮上,金彪說其酋助己,遂與小鬼法

大戰,擒而磔之,盡奪其舟。於是設保衛局,集槍船團練為戰守計,事皆一決於金

彪矣。初,金彪之滅小鬼法大也,舉盛澤附鎮,使巢酋設博局以為酬,巢酋謂功高

,欲分盛澤博之半,弗得,則怏怏弗能平。金彪度巢酋終弗戢也,思並之。會巢酋

生日,金彪載羊酒往壽,而陰伏槍船於蘆叢中以待之。飲博至暮,謂酋曰:「今夜

月色大佳,吾兩人駕小舟縱飲湖上,可乎?」巢酋從之。中流酒酣,金彪請以銃擊

宿鳥賭勝負,巢酋三擊而不中,忿甚。金彪曰:「我一擊便中也。」

遂洞酋胸,斃湖中。眾大噪。伏舟盡出,金彪手佩刀號於眾曰:「若主欲為盛

澤患,故除之。若毋恐,從者聽約束,不者駕爾舟歸鄉里,弗汝殲也。」眾皆降。

於是金彪勢大盛,蘇賊睨之莫敢犯。同治元年,李文忠克吳江,金彪散其眾,以保

衛功授千總。東南大定,生計日拙,張勤果返自河南,挈至陝,以功擢記名提督,

授陝西漢中鎮總兵,賞黃馬褂。光緒壬辰、癸巳間,統嵩武軍駐山東之煙台,為東

軍冠焉。當金彪之設保衛局也,一日,聞漁父詬曰:「孰謂孫氏人守法者,乃取我

大黑魚而不與直!」夜既半,金彪忽呼庖人治黑魚鱠,庖人求魚不得,方咨嗟,一

卒以魚獻,命漁父質之信,即斬以徇。自是所部肅然,金鎮以安。此非吳人而知兵

者哉!

○湘、淮軍之來歷湖南王壬秋孝廉闓運,著《湘軍志》一書,敘軍之緣起與軍

中瑣屑事,纖悉無遺,雖表揚功績,而劣跡醜態,曾不少諱,即曾文正亦不免有微

詞,何況其他。故湘軍將帥咸惡之,購其板而毀焉。以事皆直筆,非誣也。今上海

已有小本翻板矣。厥後王定安又撰《湘軍記》,則一意諛頌,無足觀也。貴池劉薌

林觀察含芳,官登、萊兵備時,亦嘗述淮軍之原委,欲作《淮軍志》,未果而卒。

劉嘗曰:「淮軍並不始於李氏。」亦猶壬秋先生云「曾之前已有稱湘軍者矣」。特

二公起,繼續而擴充之,遂建大功,名聞天下也。

○李元度喪師李元度,曾文正部將也。喪師衢州,亡六七千人,文正劾之,並

自請議處。軍中有作聯額誚李曰:「士不忘喪其元,公胡為改其度。」額曰:「道

旁苦李。」然李雖不長於軍事,固長於文章也。觀其所選《小題正鵠》及所撰《先

正事略》,非績學者烏能之。○不利狀元前清一代狀元之最不利者,莫過於龍汝言

矣。始也革職永不敘用,繼也特賞內閣中書以終。然其先遭際之奇,眷顧之渥,可

指日望枚卜也。初,龍未第時,館某都統家,適逢仁宗萬壽,都統倩龍作祝詞備小

貢。龍乃集康熙、乾隆兩朝御制詩百韻以進。上大喜,召見某都統獎之。都統不敢

隱,以龍名對。仁宗曰:「南方士子往往不屑讀先皇詩,今此人熟讀如此,具見其

愛君之誠。」立賞舉人,一體會試。次年春闈下第。總裁覆命,召見時,大受申斥

,謂今科闈墨不佳。及出,密詢近侍太監曰:「今科闈墨甚侍,何以不愜上意?」

近侍曰:「因龍汝言落第,不便明言耳。」於是朝臣咸識之。次科,即嘉慶十九年

甲戌,主司入場,即將龍取中。上見題名錄大喜。及殿試,即以一甲一名擬進,上

私拆彌封視之,乃無言,仍封之。臚唱日,上喜曰:「朕所賞果不謬也。」甫釋褐

,即派南書房行走、實錄館纂修等差,賞賚稠疊,舉朝羨之。龍妻素悍,龍幼孤而

貧,賴妻父卵翼之,故懼內。一日與妻反目,避居友家,數日不歸。

適館吏送《高宗實錄》請校,龍妻受而置之。越日吏來取,妻與之,龍始終不

知也。忽一日革職之旨下,大駭,始知「高宗純皇帝」「純」字,館吏誤書作絕,

龍雖未寓目,而恭校黃簽則龍名也。仁宗見之大驚,惋惜良久,乃下旨曰:「龍汝

言精神不週,辦事疏忽,著革職永不敘用。」猶不忍宣其罪狀,亦不交部議,雖甚

愛之,無如書生命薄而已。逮仁宗升遐,龍以內廷舊員,兼受大行非常知遇,例准

哭臨,哀痛逾常。宣宗聞之,謂其有良心,特賞內閣中書。道光戊戌科,猶得會試

同考官一次。未幾卒。龍,安徽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