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野记· Bab 4

Bab Bab 4 · ????卷中一

????卷中一

○京師志盜 五則京師雖輦轂之下,而盜風最盛。然盜亦有道,茲就所聞見者

匯記之。西河沿西頭有一民家,僅寡婦孤女二人,其先亦小負販也,微有蓄積。女

將嫁,母罄所有備嫁資,為賊所偵,一夜逾垣入將撬門矣。母聞之,呼女曰:「外

間有響動,莫非爾舅舅又來乎?爾舅舅以為我有旨蓄,不知我寡婦孤兒之苦也。

今既來,不可使其空過,爾將嫁衣擲一件與之,免我母子受驚也。」女如言,

取新衣一襲裹而擲窗外,曰:「請舅舅以之質錢為賭本可也,我母子尚乞爾照應,

勿迫我是幸。」賊不言,持衣去。越日,又聞逾垣聲,母復呼女曰:「爾舅舅其以

我為魚肉耶,何不諒乃耳!」因啜泣。賊在窗外曰:「非敢再擾,來還賬也。前日

吾等不知冒犯,甚歉然。今物在是,我去矣。」

言畢而逝。天明視階下一紙裹,即所贈嫁衣,確由質庫出者。

外一小紅封,簽書花儀二兩,下不署名。母女得之意外,喜可知也。 南橫街

堂子衚衕有住屋一所,頗軒敞,且有亭矗出簷際,可以遠眺,惟後牆外即南下窪,

居此者時遭鼠竊,遂久無人居。

有王姓部曹者,家甚貧,貪其值廉,賃居之。一年夏間,獨坐棚下納涼,夜已

深,尚未寢,忽見屋上火光一閃,如火刀擊火石狀,繼而忽聞屋上人語曰:「火絨

無矣。」俯視下有人,以為必更夫或御者庖人之類,遂悄聲曰:「朋友,賞一火抽

袋煙。」王即以紙拈燃火遞之。賊見王問曰:「爾家主人寢乎?」王曰:「我即主

人也。」賊大驚曰:「小人該死。」王曰:「無傷也,夜深不能寐,得君夜談甚佳

。」因自述宦況,並所以賃居之故。賊曰:「王老爺如此清苦,我輩斷不敢擾,請

放心可也。」王稱謝,且曰:「君知之,君之儕輩未必皆知,設若光顧,無以敬,

奈何?」賊曰:「我所居即去此不遠,凡南路朋友皆在此一方,我明日見之當遍告

。」王又謝曰:「無以為敬,票十千,一茶可乎?」賊再三讓,不敢受。王曰:「

為數本微,不過與君發利市耳。」賊乃受,道謝而去。自是王宅雖夜不閉門,亦不

竊之者,人皆笑王有賊友焉。

光緒改元,予入都應順天試,秋闈報罷,遂館於光稷甫侍御家,以待再試。時

正季冬,予臥室為廳事之東廂。一夜,忽聞更夫與人語,但聞「不白借」三字,又

聞答以「曉得」二字,以為渠與同輩語耳。將黎明,忽聞院中有物墮地聲甚巨,亦

不知何物。曉起,主人謂予曰:「今日請爾啖賊贓。」餘問故,主人曰:「昨夜有

賊屋上過,更夫喝之,賊曰借道者,更夫曰不白借。至天明,遂以此物為借道費耳

。」視之,玉田鹽肉一肘,重十餘斤。予乃恍然於所聞之語,乃更夫與賊語也,相

與大笑。烹其肘,合宅遍享之。

京師有一種力役,名曰掮肩。凡人家移居或小家送嫁妝,皆若輩任之。一橫擔

長不過尺餘,擔於肩頸之中,以方桌架其上,桌上陳設各物皆如故。彼能以一肩之

力,絲毫不致撞跌,雖貴重之物置其上,皆不致遺失,亦北方一絕技也。由此達彼

,雖經若干繁盛之區,流棍竊賊之徒,望即卻步,匪特不竊,且助其憩息而上下焉

。予嘗問其故,肩者曰:「此物一上吾肩,若有失,吾輩力豈能償,若輩知竊物必

害我遭官刑,故不竊,雖放膽置道旁,不懼也。」予由南橫街移居青廠曾用一次,

果如所言,此則外省所萬萬不能者。

左文襄初次入覲時,寓善化會館。忽一日,黃馬褂被竊,笥中朝珠及冬裘無數

,且有銀數百兩,皆無恙。文襄大驚,乞步軍統領緝之。統領曰:「此衣既不能衣

,又不能質錢,竊之何為?」此必爾曾大言,故若輩顯其手段耳。不必緝捕,自當

送還也。」不數日文襄出門歸,見榻上置一袱,黃馬褂在焉。文襄舌橋不能下。

○賭棍姚四寶步軍統領俗呼為九門提督,緝捕盜賊賭博是其專責,然京師遍九

城皆有賭坊,歲有例規,不肯捉也。所捉者,偵得一二貴介子弟,或京外官之富有

者,聚博於宅中,則彼宅自有通信之人,於是提督衙門番役出焉,至半夜,圍其前

後門,一擁而入,無一人能逃者。累累鎖至署,署班房中,聲言明早候堂官蒞署嚴

訊。被縶者乃以賄說大班,盈千累百,各具手條,畫押訖,付大班手,然後大班饗

以盛筵,食畢,各款款而歸,天未明也。有皖人姚四寶者,名敦布,伯昂姚總憲猶

子,湖南巴陵知縣革職者也。無以為生,恃賭為活,無不勝者。一至賭坊,博徒視

其所向而隨之,坊主大困,願日奉規例,請勿下注。姚於是月得千金,享用擬貴官

。凡京師之雛伶名妓皆父事之。一日者,博於某宅,為番役掩捕,雜貴介中縶之提

署,番役志不在姚也。會諸貴介納賄訖,饗盛饌,姚京在坐,偽醉而臥。須臾,見

諸人紛紛提燈出門去,姚偽臥劓聲起。俄頃一役拍其肩曰:「醒醒,可去矣。」姚

曰:「何往?」役曰:「彼等皆去矣,爾亦可行。」姚曰:「爾逮捕時,不云明日

候堂官訊辦賭棍耶,何為而釋之也?我乃賭棍,必俟明日候訊,且並爾今夜所得之

賄,某某若干,皆陳於官。」役曰:「爾傎也耶!」姚曰:「我不傎也,公事公辦

,固應如此也。」役恫嚇之,姚大聲曰:「爾輩不聞姚四寶名耶!鼠子敢爾,我一

俟官長至即呼冤耳。」役大懼,求勿聲。姚曰:「分肥乃可。」不得已分以千金,

姚乃挾金歸。出謂人曰:「公等為大班所食,予乃食大班也。」由是京師無不知有

姚四寶者。光緒初歸里,會沈秉成撫皖,姚往謁。沈乃伯昂總憲小門生也,待以世

叔禮。姚攜一僕,鄉愚也,撫署號房問姚字,僕以「賊形」二字示之。號房曰:「

無以此為字者,爾誤也。」僕爭執良久,繼而詢姚,今字「賦彤」也。皖人傳為笑

談。

○吳可讀屍諫光緒己卯春三月下旬,予在京住潘家河沿。是日,天朗晴明,予

正午飯,忽見空中有白片紛紛下。亟至庭中視之,六出雪花也,瞬息即化,炊許始

止。不知烈日中何以忽然落雪,甚異之。數日即聞吳柳堂侍御屍諫事。吳名可讀,

甘肅人。由道光庚戌進士部曹轉御史,以劾成祿言太激,左遷吏部主事。操行清潔

,不附權貴。是年穆宗梓宮永遠奉安,吳乞派隨扈行禮,人皆以為吳貧,冀博此數

十金之車馬費耳。不意至薊州,遂密奏穆宗立後事,自盡於所居寺中。折上,慈禧

忽然天良發現,批云:「以死建言,孤忠可憫。」云云。京師同官同年等為設祭於

文昌館,輓聯無數,惟黃太史貽楫一聯最灑脫,云:「天意憫孤忠,三月長安忽飛

雪;臣心完夙願,五更蕭寺尚吟詩。」

死時尚有絕命詩七律一首,云:

回頭六十八年中,往事空談愛與忠。

抔土已成黃帝鼎,前星預祝紫微宮。

相逢老輩寥寥甚,到處先生好好同。

欲識孤臣戀恩所,惠陵風雨薊門東。

吳居南橫街,即以宅為祠祀之,其屍諫之疏錄左:吏部稽勛司主事、前任河南

道監察御史臣吳可讀,跪奏為以一死泣清懿旨,預定大統之歸,以畢今生忠愛事:

竊罪臣聞治國不諱亂,安國不忘危,危亂而可諱可忘,則進苦口於堯舜為無疾之呻

吟,陳隱患於聖明為不祥之舉動。罪臣前因言事忿激,自甘或斬或囚,經王大臣會

議奏請,傳臣質訊,乃蒙我先皇帝曲賜矜全,即免臣於以斬而死,復免臣於以囚而

死,又復免臣於傳訊而觸忌觸怒而死。犯三死而未死,不求生而再生,則今日罪臣

未盡之餘年,皆我先皇帝數年前所賜也。乃天崩地拆,忽遭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之

變,即日欽奉兩宮皇太后懿旨:「大行皇帝龍馭上賓,未有儲貳,不得已以醇親王

之子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入承大統,為嗣皇帝。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

皇帝為嗣,特諭。」罪臣涕泣跪誦,反覆思維,竊以為兩宮皇太后一誤再誤。為文

宗顯皇帝立子,不為我大行皇帝立嗣,則今日嗣皇帝所承大統乃奉我兩宮皇太后之

命,受之於文宗顯皇帝,非受之於我大行皇帝也。而將來大統之承,亦未奉有明文

,必歸之承繼之子,即謂懿旨內既有承繼為嗣一語,則大統之仍舊繼子,自不待言

。罪臣竊以為未然。自古擁立推戴之際,有臣子所難言。我朝二百餘年,祖宗家法

,子以傳子,骨肉之間,萬世應無間然。況醇親王公忠體國,中外翕然,稱為賢王

。觀王當時一奏,令人忠義奮發之氣勃然而生。言為心聲,豈能偽為,罪臣讀之,

至於歌哭不能已已。儻王聞臣有此奏,未必不恕臣之妄,而憐臣之愚,必不以臣言

為開離間之端。

而我皇上仁孝性成,承我兩宮皇太后授以寶位,將來千秋萬歲時,均能以我兩

宮皇太后今日之心為心。而在庭之忠佞不齊,即眾論之異同不一。以宋初宰相趙普

之賢,猶有首背杜太后之事。以前明大學士王直之為國家舊人,猶以黃 ?請立景

帝太子一疏,出於蠻夷而不出於我輩為愧。賢者如此,遑問不肖;舊人如此,奚責

新進。名位已定者如此,況在未定。不得已於一誤再誤中,而求一歸於不誤之策,

惟有仰乞我兩宮皇太后,再行明白降一諭旨,將來大統仍舊承繼大行皇帝嗣子,嗣

皇帝雖百斯男,中外及左右臣工,均不得以異言進,正名定分,預絕紛紜,如此則

猶是本朝祖宗以來子以傳子之家法。而我大行皇帝未有子而有子,即我兩宮皇太后

未有孫而有孫,異日繩繩緝緝,相引於萬代者,皆我兩宮皇太后所自出,而不可移

易者也。罪臣所謂一誤再誤而終歸於不誤者,此也。彼時罪臣即以此意擬成一折,

由前察院轉進,呈底奏底俱已就草,伏思罪臣業已降調,不得越職言事,且此何等

事,此何等言,出之親臣、重臣、大臣,則為深謀遠慮;出之疏臣、遠臣、小臣,

則為干進希名。又思在諸臣中忠直最著者,未必即以此事為可緩,言亦無益而置之

,故罪臣且留以有待。洎罪臣以查辦廢員內蒙恩圈出引見,奉旨以主事特用,仍複

選授吏部,邇來又已五六年矣。此五六年中,環顧在廷,仍未有念及於此者。今逢

我大行皇帝永遠奉安山陵,恐遂漸久漸忘,則罪臣昔日所留以有待者,今則迫不及

待矣。仰鼎湖之仙駕,瞻戀九重;望弓劍於橋山,魂依尺帛。謹以我先皇帝所賜餘

年,為我先皇帝上乞懿旨數行於我兩宮皇太后之前。惟是臨命之身,神志瞀亂,折

中詞意,未克詳明,引用率多遺忘,不及前此未上一折之一二。繕寫又不能莊正,

罪臣本無古人學問,豈能似古人從容。昔有赴死而行不復成步者,人曰:「子懼乎

?」曰:「懼。」曰:「既懼何不歸?」曰:「懼,吾私也;死,吾公也。」罪臣

今日亦猶是。「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罪臣豈敢比曾參之

賢,即死其言亦未必善。惟望我兩宮皇太后我皇上憐其哀鳴,勿以為無病之呻吟,

不祥之舉動,則罪臣雖死無憾。

宋臣有言,凡事言於未然,誠為太過,及其已然,則又無所救,言之何益。可

使朝庭受未然之言,不可使臣等有無及之悔。今罪臣誠願異日臣言之不驗,使天下

後世笑臣愚,不願異日臣言之或驗,使天下後世謂臣明。等杜牧之罪言,雖逾職分

;效史?之屍諫,只盡愚忠。罪臣尤願我兩宮皇太后我皇上體聖祖、世宗之心,調

劑寬猛,養忠厚和平之福,任用老成,毋爭外國之所獨爭,為中華留不盡,毋創祖

宗之所未創,為子孫留有餘。

罪臣言畢於斯,願畢於斯,命畢於斯。再罪臣曾任御史,故敢昧死具折,又以

今職不能專達,懇由臣部掌官代為上進。罪臣前以臣衙門所派隨同行禮司員內,未

經派及罪臣,是以罪臣再四面求臣部堂官大學士寶鋆始添派而來,罪臣之死,為寶

鋆所不及料,想寶鋆並無不應派而誤派之咎。時當盛世,豈容有疑於古來殉葬不情

之事。特以我先皇帝龍馭永歸天上,普天同泣,故不禁哀痛迫切,謹以大統所繫,

貪陳慺慺,自稱罪臣以聞,謹奏。

○眉壽鼎進士光緒己丑科會試之前,潘文勤公祖蔭為同鄉設送場宴,在座惟吳

清卿中丞非應試者。公所邀有江寧許鶴巢中翰,年高而鄉科又早,文名又籍甚,官

中書,門徒甚眾。是日因腹疾辭。

席間文勤謂眾曰:「我新得一鼎,考其款識,乃魯眉壽鼎也,特刊為圖說,以

就正博雅君子焉。」語畢,人各贈一紙,諸人亦不介意。吳清卿攜歸置案頭,王同

愈見而愛之,乞之去。及試期,文勤得總裁。二場詩經題為《眉壽保魯》。得圖者

咸大悟,撇去常解,以鼎話題。榜發,中式八人,同宴者七,元和江標亦在其中。

王同愈本不與宴,且中亞元,得之意外。惟公所最屬意者在許,而許竟以疾不能赴

宴。場事畢,公尚為許惜也。許屢試不第,以內閣中書終。觀王、許之得失,可見

凡事有定數也。

○輓聯匯志曾文正自詡善制挽對,茲錄其膾炙人口者。有門生婦死,公挽之云

:「親見夫子為文學侍從之臣,雖死無憾;觀於人言謂父母昆弟無間,其賢可知。

」深得老師口?。又介弟國華陳亡三河,公挽云:「歸去來兮,夜月樓台花萼影;

行不得也,楚天風雨鷓鴣聲。」公其時正在鄂治軍也。不著一字,自然沈痛。又某

御史挽伶云:「生在百花先,萬紫千紅齊俯首;春歸三月暮,人間天上總銷魂。」

此聯久已傳誦,然以之挽妓,亦無不可。不如李芋仙刺史一聯云:「參不透絮果蘭

因,結局竟如斯,逝水年華悲夢斷;拋得下舞衫歌扇,逢場今已矣,落花時節送春

歸。」確切不移,的是才人之筆。柏文僖公葰因戊午科場事被誅,時有人挽以聯云

:「其生也榮,其死也哀,雨露雷霆皆主德;臣門如市,臣心如水,皇天后土鑒愚

衷。」於無可著筆之中,而落落大方,不著痕跡,可謂得體。

○殘忍之果報同治初,山東有餐館售生炒驢肉,味極鮮美。其法釘四木樁於地

,以驢四足縛於樁,不宰殺也。座上有傳呼者,或臀或肩,沃以沸湯,生割一塊,

熟而薦之。方下箸時,驢猶哀鳴也。

館名十里香,極言其香可聞十里也。時長賡為山東按察使,惡其殘忍,執肆主

而殺之,遂絕。又有清江浦寡婦某者,富而不仁,嗜食驢陽。其法使牡與牝交,約

於酣暢時,以快刀斷其莖,從牝驢陰中抽出,烹而食之。歲死驢無數,雲其味之嫩

美,甲於百物。吳清惠公時為清河縣令,亦執而署諸法焉。噫,異哉!食品之佳者

甚多,何必肆其殘忍之舉,而供一己之口腹,宜乎其不容於世也。

○回教之新舊派嘗見西史新、舊教之衝突,幾成莫解之仇。卒之,新教近人情

,人皆向之,舊教亦不得不漸相混合。豈知回教亦有新、舊耶。回教有《天經》三

十部,相傳穆罕默特所著,名曰《甫爾加尼》,凡三十卷六千六百六十六章。隋開

皇時,始傳其教入中國,此舊教也。新教有《閔煞力》、《毛魯的》兩經,言馬聖

人為華人鋸解以死,回民誦至此,則擗踴哭泣。甘肅河州有四大門宦之目,他屬所

無。四大門宦者:一曰穆扶提,猶蒙古語之巴圖魯也,又名臨洮拱拜。一曰華寺,

其中有舊教有新教,新教不薙鬢,令與須相埒,舊教則否。一曰白莊,以地得名。

一曰胡門,以其始傳教者多髭,因以名其教。此外又有大拱拜,畢家湯拱拜,張門

拱拜之屬。大拱拜最古,而胡門之起不過五十餘年。拱拜者以祀其始傳教之人,傳

教者既有拱拜矣,而其子若孫,因得世其業。核力法者,為門宦子孫之通稱。一麻

目為寺中之領拜,而尕音夾自副,尕字字書所無,俗讀若歌甲切。胡門一名紅門。

大清順治五年,涼州回米喇印、丁國棟叛;乾隆四十六年,循化新教馬明心、蘇四

十三以仇殺舊教,因而作亂;四十八年,其黨伏?阿渾田五復叛;咸豐同治年間,

西寧寧夏馬化龍、馬桂元叛;光緒二十一年,循化韓奴力叛;皆不久平定。回教中

所謂罕植阿渾者,朝西域之尊稱。阿渾,猶言塾師也。考乾隆四十六年有諭旨禁習

新教。

○平捻冒功同治六年十月,銘軍追捻賊於贛榆縣,有馬隊營官鄧長安者,其中

表潘貴升久陷捻中,隸偽魯王任柱部下。月之上旬,逃歸鄧營,自矢刺任柱為贄而

投誠。鄧攜之見主帥劉銘傳。劉諭以不必剃髮,如能得手,保二品官,賞三萬銀。

十七日下午,銘中軍駐西門外,左右軍駐東南、西南兩處。正造飯間,探報賊大隊

由東南來,即拔隊迎擊。任柱親率大隊順城根來迎,劉師即於西門外順城根擊之。

當未交綏時,潘見任柱來,馳馬先迎之,任柱曰:「爾何以得回?」潘回:「有中

表為馬隊營官鄧姓者保留得不死。」又問「何以不剃髮?」潘曰:「我偽對劉帥言

,留髮以便出入兩軍間,勸大王降也。」任又問:「劉帥現在何處?」潘指從西來

白龍長旗者即劉帥坐營也。任即傳令攻之。潘出不意,奮手槍擊其背,斃焉,遂急

馳回陣報劉帥。

劉不信,以為詐,將斬之。潘曰:「且緩覘之,任柱死,其隊必嘩亂;若不嘩

亂,則任未死,大帥殺我未晚也。」頃之,賊隊裡嘩囂而退,左右兩軍合擊大破之

,追殺四十里,斬萬餘級。

有黃旗馬隊善慶者,舊隸僧王部,王薨,遂隸劉戲下。其時亦順城根迎擊者,

爭潘功以為己功,得上賞,而潘僅得三品官、二萬銀。若據奏報之言,則死任柱者

善慶也,非潘貴升也。同時有偽魏王李永,偽遵王賴文光,皆被官兵擊散。永逃至

舊縣投李世忠,世忠縛獻安徽巡撫斬之。賴文光逃至揚州,為華字營統領記名道吳

毓蘭擒斬之。

○外人羨我科第日本服部宇之吉,為京師大學堂師範館教習。光緒三十四年戊

申十二月回國,學部奏請賞給文科進士,奉旨依議。傳言服部自乞之也。猶憶光緒

初年,總稅務司赫德二子,仰慕中國科名,納監入籍順天,且延名師攻八股,以期

應試。至鄉試年,為北皿號生群起而攻之,乃不敢入場。嗚呼!彼時若當國諸大臣

能通權變者為之奏請,特賜二舉人,一體會試,既不占鄉試皿號中額,又使外人入

我彀中,豈不大妙,乃竟聽其攻而去之。厥後李文忠知之,歎曰:「朝中無人,朝

中無人。」誠然。

○一夜造成之塔乾隆間,帝南巡至楊州,其時揚州鹽商綱總為江姓,一切供應

皆由江承辦。一日帝幸大虹園,至一處,顧左右曰:「此處頗似北海之『瓊島春陰

』,惜無喇嘛塔耳。」綱總聞之,亟以萬金賄帝左右請圖塔狀,蓋南人未曾見也。

既得圖,乃鳩工庀材,一夜而成。次日帝又幸園,見塔巍然,大異之,以為偽也。

即之,果磚石成者,詢知其故,歎曰:「鹽商之財力偉哉!」園遭粵寇之亂,已成

瓦礫,而此塔至今尚存。

○賣友換孔雀翎乾隆帝之幸江南也,有內侍江姓者,精拳勇,號萬人敵。

常侍帝遊幸,頗寵信。揚州綱總與通譜,結為兄弟,骨肉至交也。帝還京後,

江太監以竊宮中珍寶事逃去,敕下步軍統領五城查拿。江思匿我者惟揚州綱總江某

,往投當得保護。既至揚,綱總大為歡迎,設盛筵款之。飲畢,邀至密室謂曰:「

君事大不妙,我處耳目多,藏匿非計,不如逃至海外為佳。今奉黃金千,乘夜即行

,至某處海口,有我商號在彼,可設法也。」遂以金屬江圍腰中,導至後門出。門

外乃甬通,夾牆皆高三丈許。既出,即聞闔門聲甚厲。江心動,恐甬道中有埋伏,

乃一躍登牆,孰知上亦伏勇士數十人,見江上牆,挺擊而顛,縛而獻於巡鹽御史。

奏聞,帝賞綱總布政使銜孔雀翎,同業中無不以為至榮焉。蓋彼時鹽商中僅此一枝

孔雀翎也。

○觴令之解圍乾嘉間,揚州鹽商豪侈甲天下,百萬以下者皆謂之小商,彼綱總

者得嘻笑而呼叱之。有皖人方某者,名下士也,會試落第後,貧無聊賴,思得一館

以餬口,遂有友人介紹於揚州鹽商汪姓家。念鄉誼,又為京官所薦,雖留之,不之

異也。一日綱總家大宴會,汪亦在坐。凡諸商宴集時,必各攜一門客往,有觴政等

事,可使之代也。是日主人行飛字令,以詩中有紅字者飲。至汪,汪曰:「柳絮飛

來一片紅。」眾大笑曰:「此杜撰也,柳絮焉得紅?」舉罰觴以進。方曰:「諸公

毋然,此明人詩也。吾居停不憶上句,故不與君等辯,非杜撰也,上句乃『夕陽返

照長堤外』也。」眾默然而罷。汪歸,謝以千金,謂非君解此圍,則我為眾辱矣。

由是尊為上賓焉。

○城隍昭雪冤獄光緒初年,河南鎮平縣盜犯王澍汶臨刑呼冤一事,邸抄所載不

甚詳。其時知鎮平縣者為方某,少年進士而初任也。其事則尋常盜劫耳。案出時,

見刑幕東涂西抹,與所供多不合,怪而問之。幕曰:「我等皆老於申韓者,公讀書

初出茅廬,不知其中玄妙也。」方即不敢再問。獄上,決有日矣。是日縛澍汶赴市

曹,監斬官撫標中軍參將並開封知府唐某也。澍汶一出獄,即大聲呼冤。檻車道出

城隍廟街,不由人馭,直趨入廟中庭下而止,而澍汶仍呼冤不已。廟距撫署甚近。

其時六安涂宗瀛為巡撫,聞之亟遣詢,乃命返獄中另鞫。始知王澍汶為盜首,真者

早遠颺。捕者獲其孌童,紿之曰:「官呼爾為王澍汶,爾即應之。」更教以供詞,

且言澍汶已代爾謀出獄事,慎毋泄。及將斬,始知為所欺,故呼冤不已。據唐太守

云:「是日事誠有異,御檻車者二人,竟不能制一騾,騾直向廟中,亦不可解,豈

冥冥中真有鬼神在耶?」是案亦經刑部提訊。知縣方某,潘文勤門生也。文勤時掌

刑部,詢其故,方因舉刑幕所言以對。

文勤大怒,命逮刑幕,方革職,省中承審各員皆獲咎有差。

○戊戌變政小記光緒二十四年歲次戊戌,清德宗皇帝銳意維新,用康、梁之言

,設新政府,以圖改革。天下之民莫不引領以觀厥成,竊以為中國之強可計日待也

。不料四十日即推翻矣,新章京被斬矣,德宗被幽矣,西後復臨朝矣。漸至於庚子

拳匪之亂,其不亡國者幾稀。餘嘗舉戊戌變政之諭旨,及推翻後之偽諭,錄而存之

,俾後來者知當日之梗概焉:二十四年正月初六日上諭:「給事中高燮曾奏請設武

備特科一折,著軍機大臣會同兵部參酌中外兵制一並議奏。」

同日上諭:「總理衙門遵議貴州學政嚴修請設專科一折。據稱該原奏,一為歲

舉,一為特科,先行特科,後行歲舉。特科約以六事:一內政,凡考求方輿險要鄰

國利病民情風俗者;二外交,凡考求各國政事條約公法律例章程者;三理財,凡考

求稅則礦務農功商務者;四經武,凡考求行軍佈陣管駕測量者;五格物,凡考求中

西算學聲光化電者;六考工,凡考求各物製造工作者。由三品以上京官及督撫學政

各舉所知,無論已仕未仕,注明其人何所專長,在保和殿試以策論,嚴定去取,評

列等第。覆試後,引見候擢。此為經濟特科。以後或十年或二十年一舉,不拘常例

。歲舉則每屆鄉試年分,由學政調取新增算學、藝學、各書院學堂高等生監,錄送

鄉試,初場專門,次場時務,三場仍四書文。凡試者,名曰經濟科,中貢士者,亦

一體覆試殿試朝考等語。仍著該衙門妥議具奏。」

四月二十六日上諭:「徐致靖奏保薦通達時務人材一折,康有為、張元濟,著

於本月二十八日預備召見;黃遵憲、譚嗣同著送部引見;梁啟超著總理衙門察看。

」

五月初五日上諭:「乃近來風氣日漓,文體日敝,所試時藝大都隨題敷衍,罕

有發明,而空疏者,每濫竽充選。若不因時變通,何以見實學而拔真才。自下科始

,鄉、會試及生童歲科各試,一律改試策論,一切詳細章程該部即妥議具奏。」

五月初八日上諭:「前因京師大學堂為各行省之倡,特降諭旨,令軍機大臣、

總理衙門王大臣會同迅速覆奏。」

五月十六日上諭:「總理衙門奏議覆御史曾宗彥奏請振興農務一折。農務為富

國之道,是在地方官隨時維持保護,實力奉行。上海近日創設農學會,頗開風氣,

著劉坤一查明章程,咨送總理衙門查核頒行。其外洋農學諸書,著廣為編譯以資肄

習。」 五月十七日上諭:「各省士民若有新書以及新法製成新器,果繫足資民用

者,允宜獎賞以為之勸。所制之器,酌定年限,准其專利。有能獨立創建學堂,開

闢地利,興造槍炮各廠,有裨於興國殖民之計者,並著照軍功例給予特賞。」

五月二十九日上諭:「孫家鼐奏原任詹事府中允馮桂芬校《邠廬抗議》一書最

為精密,著迅即飭刷一千部,剋日送交軍機處。」

六月初一日上諭:「張之洞、陳寶箴奏請飭妥議科舉章程一折。著照所擬,鄉

、會試仍定為三場。第一場試中國史事論五道,二場試時務策五道,三場試四書義

兩篇、五經義一篇。

首場中額十倍錄取,二場三倍錄取,取者始准試次場。每場發榜一次,三場完

畢,如額取中。其歲科試生童,亦以此例推之,先試經古一場,專以史論時務命題

,正場試以四書五經義各一篇。至詞章楷法未可盡廢,如需用此項人員,自當先期

降旨考試,偶一舉行,不為常例。嗣後一切考試,不得憑楷法之優劣為高下。」

七月初三日上諭:「嗣後一經殿試,即量為授職。至於朝考一場,著即停止。

」

七月初六日上諭:「總理衙門代奏主事康有為陳請興農殖民以富國用一折。即

於京師設立農工商總局,派直隸霸昌道端方、直隸候補道徐建寅、吳懋鼎等督理。

端方著開缺,同徐建寅、吳懋鼎均賞三品卿銜,准其隨時具奏。」

七月十三日上諭:「湖南巡撫陳寶箴奏保人材,湖南候補道夏獻銘、黃炳離,

前內閣學士陳寶琛、侍讀楊銳,禮部主事黃英彩,刑部主事劉光第,廣東候補道楊

樞、王秉恩,江蘇候補道歐陽霖、杜俞、柯逢時,江西候補道惲祖祁,湖北候補道

徐家幹、薛華培、左孝同,均著來京預備召見。」

七月十四日上諭:「近日臣工條奏,多以裁汰冗員為言。

如詹事府無事可辦,通政司、光祿寺、鴻臚寺、太僕寺、大理寺等衙門半屬有

名無實,均即歸並內閣及禮、兵、刑等部辦事。

外省如直隸、甘肅、四川等省皆係總督兼管巡撫事,惟湖北、廣東、雲南三省

督撫同城,原未劃一,現在東河在山東境內者,已隸山東巡撫管轄,只南河河工由

河督專辦,著將湖北、廣東、雲南三省巡撫並東河總督一並裁撤,均著以總督兼巡

撫事,河督即歸並河南巡撫。至各省漕運,多由河運,河運所費無多,應徵漕糧亦

多改折,淮鹽所引省分,亦各分設督銷,其各省不辦運務之糧道,及向無鹽場,僅

管疏銷之鹽道,亦均著裁撤。此外如各省同通佐貳等官,有但兼水利鹽捕並無地方

之責者,即查明裁汰。其餘京外猶有應裁文武各缺,著分別詳議趕辦。至各省設立

局所,名目繁多,虛糜不可勝計,著將各局所中冗員裁撤淨盡,並將分發捐納勞績

人員,嚴加甄別,即一月辦竣。」

七月十六日上諭:「懷塔布據稱禮部主事條陳挾制等語,朝廷廣開言路,前經

降旨,毋得拘牽忌諱,稍有阻格。若如該尚書所奏,即係狃於積習,致成壅蔽。懷

塔布著交部議處,王照原呈著留覽。七月十九日吏部議,禮部尚書懷塔布、許應登

,左侍郎?岫、徐會澧,右侍郎溥頲、曾廣漢均著革職,王照賞三品頂戴,以四品

京堂用。」

七月二十日上諭:「著工部會同步軍統領衙門五城街道廳將京城內外河道一律

挑挖深通,並將各街巷修墊平坦。款由戶部籌撥。」

同日上諭:「內閣候補侍讀楊銳、刑部候補主事劉光弟、內閣候補中書林旭、

江蘇候補知府譚嗣同均著賞四品卿銜,在軍機章京上行走,參預新政事宜。」

七月二十四日上諭:「孫家鼐奏請設醫學堂,考求中西醫學,當令大學堂兼轄

。」

同日上諭:「孫家鼐奏遵議徐致靖酌置散卿一折,酌置三、四、五、六品學士

各職,遇有對品之卿並翰林對品缺出,一體開單請旨。」

同日上諭:「刑部代遞主事蕭文昭請設茶務學堂、蠶桑學堂,著各督撫迅速籌

議開辦。」

七月二十七日上諭:「瑞洵奏南漕改折並屯田裁並各折,交奕劻、孫家鼐會同

戶部妥議。」同日上諭:「黃思永籌款設辦速成學堂,著即如所請,籌款試辦。」

同日上諭:「都察院代奏四川舉人陳天錫所請,將大挑、教職、謄錄各項人員

於會試薦卷中挑取,及科甲候補人員准其一體考差。」

同日上諭:「中書祁永膺奏請將各省教職改為中小學堂教習,著詳議。」

同日上諭:「刑部主事顧厚焜呈請郵政廣設分局,各省一律舉辦,著妥議。」

同日上諭:「瑞洵奏稱於京師創設報館,翻譯新報,即著創辦以為之倡。」

同日上諭:「國家振興庶務,兼彩西法,牧民之政,中西所同,而西人考究較

精,故可以補我未及。故日夜孜孜改圖新法,豈為崇尚新奇,乃眷懷赤子,皆上天

所畀,祖宗所遺,非悉令其康樂和親,朕躬未為盡職。加以各國交通,非取人之長

,不能全我之所有。朕用心至苦,而黎庶猶有未知,咎在不肖官吏與守舊士夫,不

能廣宣朕意。今將改行新政之意,佈告天下,使百姓咸喻朕意,上下同心以強中國

,朕不勝厚望。著查明四月二十三日以後所關乎新政之諭旨,各省督撫均迅速照錄

,刊刻謄黃,切實開導,各省州縣教官詳切宣講,各省、藩、臬、道、府飭令上書

言事,毋得隱默顧忌。其州縣官應由督撫代遞,即由督撫將原封呈遞,不使稍有阻

格,總期民隱盡得上達,督撫無從營私作弊為要。此次諭旨,並著懸掛督撫大堂,

俾眾共觀。」 七月二十八日上諭:「即著各省督撫傳知藩臬道府,凡有條陳,均

令其自行專折具奏,毋庸代遞。至州縣等官言事者,即由督撫將原封呈遞;至士民

有欲上書言事者,即由本省道府等隨時代奏,均不准稍有抑格。」

以上皆德宗銳意新政切實講求之證,非若後來以新政塗飾天下耳目,藉便私圖

也。至八月推翻之後,八月十一日偽諭:「著將詹事府、通政司、大理寺、光祿寺

、太僕寺、鴻臚寺等衙門照常設立,毋庸裁並。又凡有言責之員,自當各抒讜論,

其餘不應奏事人員,概不准擅遞封奏,以符定制。又時務官報無裨政治,徒惑人心

,著即日裁撤。又所有官犯徐致靖、楊深秀、楊銳、林旭、譚嗣同、劉光弟、並康

有為之弟康廣仁,著軍機大臣會同刑部都察院嚴行審訊。」

八月十三日偽諭:「榮祿著軍機大臣上行走,裕祿著補授直隸總督。所有北洋

各軍仍歸榮祿節制。」

八月十四日偽諭:「康有為實為叛逆之首,著各省嚴密查拿,極刑懲治。梁啟

超狼狽為奸,所著文字,語多狂謬,著一並嚴拿。康有為之弟康之仁,御史楊深秀

,軍機章京譚嗣同、林旭、楊銳、劉光第等,與康有為結黨,隱圖煽惑,情節較重

,是以未候覆奏,於昨日諭令將該犯等即行正法。」

八月十四日偽諭:「已革翰林院侍讀學士徐致靖著永遠監禁。編修徐仁鑄著革

職,永不敘用。」

十五、六等日偽諭:「左都御史著懷塔布補授,並授內務府總管。戶部左侍郎

著徐會澧署理。」

二十日偽諭:「溥頲補授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二十一日偽諭:「湖南巡撫陳寶箴濫保匪人,著革職,永不敘用。伊子吏部主

事陳三立招引奸邪、著一並革職。四品京堂江標、庶吉士熊希齡,庇護奸黨,暗通

消息,均著革職,永不敘用,並交地方官嚴加管束。」

十九日偽諭:「李端棻即行革職,發往新疆,交地方官嚴加管束。」

以上皆戊戌一歲中之事。至二十六年庚子夏,拳匪倡亂,親貴庇賊,致啟各國

之釁,京師不守,兩宮播遷陝西,於是有十二月初十日敷衍變法之諭,去精神而求

糟粕,愈變愈壞,人心愈失,以迄於辛亥十二月壽終矣。合觀前後各諭旨,前者令

人歡欣鼓舞,後者令人怒髮衝冠。德宗變法,何等懇切肫摯;西遷後之變法,僅欺

飾人民而已。且不僅欺飾也,方借此破格之名,而大開賄賂之實,在彼親貴,方人

人自為得計,不知樹倒胡孫散,迄今日又從何處博得一文哉!尤可笑者,斥康、梁

為叛逆,為奸邪,懸賞購之,恨不即日磔之,孰知異日偽行新政,仍不出康、梁所

擬範圍以外,自古有如此無恥之政府乎?

噫,異矣!按:戊戌新政雖未成,而德宗名譽,已洋溢乎中外,泰西人至稱之

為中國大彼得,足徵其佩服深矣。愚以為不有戊戌之推翻新政,必不致有拳亂;不

有拳亂,革命事業無從布種。

凡事莫不有因果,辛亥之結果,實造因乎戊戌也。